黑龙江发布《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
时间:16-01-14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黑龙江发布《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 近日,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通知规定,降低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降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41分钱,调整后的黑龙江省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723元(含税,含脱硫、脱硝、除尘)。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企业(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同步降低1.41分钱。全省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1.3分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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