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县喀尔交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信息公示

时间:16-06-21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吉木乃县喀尔交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信息公示


受吉木乃县喀尔交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吉木乃县喀尔交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中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公告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木乃县喀尔交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建设地址:拟建卫生填埋场位于喀尔交镇镇区东北面,距镇区直线距离约3.1km,离最近的居民点约1.8km。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586.57万元,申请国家及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和相关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主要建设内容: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系统以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建设规模:设计规模为近期2020年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18t/d,远期2030年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22t/d。拟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远期共占地面积为3.8万m2(围栏),有效库容约13.5万m3,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为14年,使用期为2017年~2030年。本期建设填埋区可服务7年,使用期为2017年~2023年。新建填埋场管理区占地面积为0.64万m3。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废气及粉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及弃土方、生活垃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对项目区及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的影响。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基础结构施工阶段、机械车辆运输中产生的扬尘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其中施工扬尘是主要污染源,短期内将对施工作业区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场地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地基、建筑结构、道路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物料装卸噪声对评价区环境声环境的影响,但施工噪声具有短暂性,随着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

④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建筑垃圾为主,伴有少量的生活垃圾。这些垃圾一方面要占用很多土地面积影响正常施工空间,另一方面是造成扬尘和水体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⑤景观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由于临时工棚的搭建、基础工程的开挖、主体工程施工及建筑材料的堆放,都将对环境景观造成一定的影响。

⑥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将会改变区域内原有植被状况,改变原有自然景观;施工期建筑物的地基开挖产生的部分土石方弃渣来不及运走会产生水土流失影响,进而危机交通道路、危机周边生态环境。

⑦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将有大量施工人员进入项目区,可能成为潜在的疾病流行、暴发场地,受影响的主要为施工人员,也可能对周围地区人群产生一定的影响。

⑧室内装修环境影响分析

在对管理区室内外进行装修时,钻机、电锤、切割机等产生噪声,油漆和喷涂产生废气,废弃物料及污水,尤其是挥发性废气(如苯系物、甲醛)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2、运营期

项目环境影响主要为运营期环境影响。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大气污染来自填埋区的废气排放,以及在垃圾运输、装卸、填埋及覆土过程中会产生扬尘或粉尘等排放属无组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主要水污染源有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垃圾运输车辆进出填埋场的交通运输噪声、作业区工程机械噪声等。其声压级范围在70-90dB(A)之间,造成区域声环境影响。

④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送入填埋区填埋。

⑤其他影响因素分析

众所周知,哪里有垃圾,哪里就有蚊、蝇、老鼠栖息之地,大量细菌也会随之产生。这些害人之物与垃圾共存,可以传播各种疾病,老鼠身上还有跳蚤寄生,会对人生健康及居住环境造成威胁及危害。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期现场的管理,水泥、石灰等材料运送时运输汽车应完好,不得超载,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以防洒落,存放时,采取盖棚等防风遮挡措施;砂石的筛料,水泥的拆包等应在避风处进行,起尘严重的场所四周要加设挡风设施,能实施洒水作业的场所,要适时适量洒水抑尘。

②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废水禁止任意排放。在施工区适当地点挖沉淀池或沉降沟,并做防渗处理,将施工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如用于现场道路洒水、车辆冲洗等,剩余部分经蒸发消耗,不外排。

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施工期的组织规划工作,使噪声源远离施工人员生活居住区。对在筛分、拌和等强噪声源附近施工的施工人员发放噪声防护用品,以减轻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④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挖掘的土壤分层堆置,绿化用土进行回填;对施工固体废物暂存点要采取必要的防渗、防水土流失措施;施工所产生的弃土、弃渣应分层堆存,备做运营期垃圾填埋覆土土源,并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加强现场监管。用篷布对固废运输车辆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应及时交由环卫清运处理,日产日清。

⑤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措施

做好施工规划、组织工作,明确工程可能扰动和破坏的范围,减少破坏植被面积;工程布置应避开植被生长相对良好的地段,禁止随意破坏自然植被;为了保护沿线的生态,工程挖方、取土采取分段集中施工的原则,挖方段地表草皮和表层土壤可进行异地移植或存放,及时移植到已施工完毕的地段进行覆盖恢复;施工车辆要按指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碾压草地;在草场施工时,避免大型挖掘设备,尽量使用小型挖掘机械或人工作业;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清理临时生产、生活设施,施工迹地、料场应进行清理,平整场地或削坡处理,地表利用集中堆存的表层土恢复,使扰动过的地表与周围的景观相协调。对使用完堆放表层土的地方,应进行清理,使其恢复至原貌。

2、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提高垃圾填埋场废气的收集系统的效率,保证垃圾表层覆土密封性,在达到填埋高程后,应根据国家规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112-2007),现状填埋场封场必须建立完整的封场覆盖系统,以防止垃圾场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②垃圾填埋场气体,其主要成份为CH4和CO2,占总气量的99.5~99.9%。其中CH4气体是易燃、易爆气体,当与空气混合达到5~15%的浓度时,将有可能发生爆炸。因此,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填埋场区域作好爆炸气体安全防范工作。如安装24小时CH4气体自动监测报警仪等。③应对场区大气恶臭污染物及TSP进行日常监测,若有异常,对废气收集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恶臭污染物排放符合规定要求。④为防止轻质垃圾在风较大时飞散造成二次污染,应采用随填随压、覆土等措施,作业面、道路经常进行洒水防尘等,增加洒水车一辆。⑤根据《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有关对选址的要求,结合本工程恶臭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距离,建议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应确定为500m。此范围内不得修建人居建筑物。填埋场管理用房也应建在距填埋场上风向位置,其间还应用林带等进行隔离。⑥采用密封垃圾车。⑦硬化场区的道路,并对作业时的取土及时洒水止尘;配备洒水、喷药车辆,场内道路及作业区采取洒水等保洁措施;填埋场作业面及时覆盖;加强场周围的绿化和封场后的绿化工作,以减少扬尘的产生;对填埋作业区四周设置栏网,控制“白色”污染物飞扬。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填埋场防渗处理一般要考虑采用水平防渗和垂直防渗两种方式相接合。为了使填埋场内不蓄积渗滤液,影响填埋场的安全运行,在填埋场底防渗衬层上设置渗滤液导排盲沟。垃圾渗滤液由盲沟收集后通过排水管进入填埋场西侧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填埋体内部的渗滤液大部分汇集于收集系统,排至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用于场地绿化或洒水抑尘。②车辆冲洗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排至集成式生物化粪池进行处理,用于场地绿化,对周围地下水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垃圾填埋场、消防泵房等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进行相应的减噪、消声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措施以削减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

加强垃圾的管理,严格操作规格;在填埋场周围设钢丝网围栏,可有效控制塑料袋、废纸等轻物质飞扬,并同时在填埋场于作业区之间种植绿化隔离带;通过洒水防止垃圾飞扬的轻体产生二次污染;对收集站及垃圾场进行预处理,分选一方面可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可使部分资源的再生,得到重复使用。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与周围用地性质相协调,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本项目有很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按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治理后,项目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在该区域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报告全本。

建设单位:吉木乃县喀尔交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吉木乃县喀尔交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836800

联 系 人:王晓春

联系电话:18199615587

电子信箱:523700662@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西路309号

邮政编码:030006

联 系 人:李宏达

联系电话:13994285768

电子信箱:1211840609 @qq.com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简述

本次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分为两轮进行:

第一轮为项目环评现场踏勘、调查及项目环境影响预测阶段,在吉木乃县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第二轮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至环保部门审批阶段。在吉木乃县政府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采取书面问卷调查的方法进行公众意见调查,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公众和有关专家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新疆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0、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1、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2、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3、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敬请广大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均可。

 

                                                                                                                                                   吉木乃县喀尔交镇人民政府

2016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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