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临沂市泰源热力有限公司2×130t/h+1×260t/h锅炉+2×B25MW供热中

时间:17-05-24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临沂市泰源热力有限公司2×130t/h+1×260t/h锅炉+2×B25MW供热中心(含150万吨/年煤粉制备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鲁环审〔2017〕22号

临沂市泰源热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临沂市泰源热力有限公司2×130t/h+1×260t/h锅炉+2×B25MW供热中心(含150万吨/年煤粉制备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申请》(泰源热力报字[2017]00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租赁铸造焦公司场地进行建设,新建1×130t/h+1×260t/h煤粉锅炉+1×B25MW机组,将铸造焦公司现有1×N7.5MW机组+1×B7.5MW机组改造为2×B7.5MW机组,作为一期工程配套机组利用;建设2×30t/h煤粉制备系统,为1×130t/h+1×260t/h煤粉锅炉提供煤粉(不对外销售)。二期工程在铸造焦公司厂区西侧新征场地19.84万m2,新建1×130t/h煤粉锅炉+1×B25MW机组;新建4×45t/h煤粉制备系统,除供应二期1×130t/h煤粉锅炉外,富余部分外售,配建2台300万大卡燃煤热风锅炉(备用)。另外,配套建设辅助、储运及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33303.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47万元。其中,一期工程总投资532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11万元;二期工程总投资80090.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36万元。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山东焦化集团铸造焦有限公司《临沂市泰源热力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替代实施方案》(山焦铸造报字[2017]005号)文件,该项目一期建成投产后,关停一线88孔炭化室及配套的推焦车、4台余热锅炉等,二线限产比例应不小于40.5%;二期建成投产后,铸造焦生产线全部关停。上述要求作为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条件之一。由临沂市环保局负责监督落实。

(二)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用设计煤种,锅炉烟气排放须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及鲁质监标发[2016]46号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表3超低排放限值。

煤粉制备系统煤粉收集配套防爆袋式收粉,并入煤粉锅炉降尘后主烟道,依托锅炉烟气脱硫及湿式电除尘后经煤粉锅炉烟囱排放。配建的2台300万大卡备用燃煤热风锅炉烟气须并入煤粉锅炉烟气处理系统处理,禁止直接排放。

项目外排废气中一期工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须分别控制在67.4t/a、101.0t/a、9.6t/a之内。

二期工程投产后,全厂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须分别控制在89.1t/a、133.7t/a、12.9t/a之内。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控制措施。粉尘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氨罐设置遮阳棚、喷淋系统、泄漏检测器等设施,氨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

安装外排烟气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烟囱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口、采样监测平台。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合理建设生活污水、含油废水、脱硫废水、含煤废水等处理装置的规模、工艺。各类废水经分类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合理设计事故水池容积,控制事故排污。雨水排放口设截断设施,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外排。

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厂区采取分区防渗,强化煤场、灰库、渣仓、脱硫系统、罐区、废水池、废水管道、废水处理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对于吹管噪声、锅炉排汽噪声,通过安装高效消声器并加强环境管理(避开公众休息时间吹管,吹管时告知公众等),将其影响降至最低。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纳入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对脱硫、脱硝、除尘等系统装置的运行管理。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报告书确定的一期工程东厂区煤场和氨水罐区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50m;二期工程西厂区煤场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禁止在该防护距离内规划建设新的居住、医院等敏感点。

(八)按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鲁环评函〔2013〕138号)要求,落实绿化方案,确保绿化效果。

(九)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十)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十一)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委托环境监理机构制定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和总结报告并备案。

(十二)项目周围目前存在其他热源点,根据临沂市兰山区发改局《关于兰山区西南片区供热规划及有关情况的说明》(临兰发改函字[2017]1号),下一步当地政府应按照《热电联产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整合,整合前,暂缓审批该区域内的新建、改扩建燃煤锅炉及热电项目环评文件。

三、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排污许可证。

四、由临沂市环保局和临沂市环保局兰山分局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临沂市环保局和临沂市环保局兰山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4月28日


    最新更新

    招标排行

    1.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常规岛220kV电缆设备
    2. 达拉特发电厂三期煤场封闭改造预应力管桁架总承包工
    3.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工程公司纳雍
    4.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煤炭运输服务项
    5. 江苏大屯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长期运维劳务派
    6. 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垃圾焚烧发电项
    7. 吉林环保发电系统AQC过热器及省煤器改造项目招标
    8. 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百万机组工业供汽DCS网络改造
    9.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井热电厂2021-2022
    10.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右中发电厂铁路专用